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较好地实施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宣传普及,全局系统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局系统各基层单位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的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局各项事业法制化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理局系统工作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系统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现,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建设,结合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局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全局系统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构建和谐湘潭,全面建设小康湘潭创建良好的治理环境。
二、基本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为重,适应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结合我局系统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五年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局系统行政职能部门执法人员社会主义治理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基层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基本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学习,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重点任务,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与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局系统的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开展维护企业稳定和城市发展相关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城市的社会和谐和发展,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荣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开展各基层单位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参与管理企业事务的能力。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局系统各行政职能部门增强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法律公信力。
(四)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内容与要求
局系统各单位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广大干部和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学法守法的模范,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行政执法人员,企业各级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学法要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法制度,坚持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及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逐步做到学好法、用好法,在全局系统形成良好的学法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国及十六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等重要论述的基础上,还要重点掌握人口、资源、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方面在内的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在内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监察、廉政建设等方面在内的行政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能够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行政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在重点学习。邓小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坚强民主法制的论述基础上,还要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以及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掌握基本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
(三)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的内容:《宪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企业管理部门要把企业法律宣传教育纳入抓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内容,深入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不断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的运行机制。
(四)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利用多种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开展,各单位要利用好闭路电视、广播、报刊、现代化网络等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地有计划、有重点、有层次地开辟法制专栏,专题节目等系列讲座,全面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发挥媒体引导作用。
五、工作步骤与方法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步骤
1、2006年下半年为启动阶段,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单位实际,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2007年至2009年为落实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计划逐项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3、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在查缺补漏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自检自查,接受上级部门的全面检查验收。
(二)方法
1、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2、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全面推进。
3、推广典型、分类指导。要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确定目标,提出具体要求,使法制宣传教育适应形式的变化和要求
4、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及开办法制栏目等多种形式的作用,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六、组织领导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湘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1、各单位党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企业总体规划之中。
2、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设置专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普法工作。
3、要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
4、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认推动法制教育和依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用事业管理局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监察科。主任由法规监察科长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抓好落实。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